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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执行进行时】年底护民生,冬日暖人心
  发布时间:2025-01-23 09:09:27 打印 字号: | |

寒冬腊月,春节将至,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进一步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,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持续聚焦民生案件,加大执行力度,努力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。


案例一


关于高某与朔州某运输公司劳动争议一案,经朔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,被执行人应支付高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、未休年假补贴九万余元。但该公司迟迟未履行,高某遂向朔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我院立案后,第一时间对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文书,督促被执行人履行。在收到执行文书后,被执行人认识到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主动联系我院将九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。该案从立案执行到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仅用时一周,展现了我院执行局在执行涉民生案件的速度和力度。


案例二


弓某、王某等八人与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经我院审判,卢某应赔偿弓某、王某等八人16万余元。经我院执行,现已执行到位案款9万元。在我院干警准备发放案款时发现,八位申请执行人对案款分配产生了较大分歧。经了解,该案八位申请执行人系兄弟姐妹,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,秉持家和万事兴、人性化执行的理念,执行局干警赵文静、郑宇欣多次对八名申请执行人进行面对面、背靠背调解,劝之以理,讲之以情,将各种分配方案的利弊都给申请执行人讲清楚、讲透彻,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调解,最终八人对案款分配方案达成一致。本案在申请执行人内部就案款分配进行调解,避免了申请执行人因案款分配另行诉讼,消除了“因案生案”的隐患,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。



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,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一直畅通“绿色通道”,实行“优先立案、优先执行、优先发放案款”的“三优先”原则,切实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推动我院执行工作稳步前进。



 
责任编辑:政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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