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杰指出,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员通过协助当事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矛盾过程中,可以有效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,提高全民法律素养,营造“人人学法、人人懂法、人人敬法、人人守法”的法治氛围。通过保障民主权利,培育社会文明,以当事人主动参与的方式,促进矛盾源头化解,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,以互谅互让、“万事和为贵”的理念和柔性化解的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
授课详细解读了《人民调解法》的相关规定,明确了人民调解的概念、原则、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、调解程序、调解协议的制定规则等,以“八大进步、七大特点”对调解方法进行了阐释,同时对九种调解技巧进行了概括分析,并辅以典故和典型案例进行拓展,以法谚进一步阐释了语言的沟通技巧,最后对我院调解员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进行充分肯定,对调解员目前面临的困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,并提出希望和要求。